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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古典仙俠、武俠、歷史)大乘中觀釋論/全集最新列表/惟淨/實時更新/去者釋曰云何

時間:2017-04-19 11:14 /人文社科 / 編輯:侑士
主人公叫去者,釋曰,云何的小説叫《大乘中觀釋論》,這本小説的作者是惟淨所編寫的架空、人文社科、修真風格的小説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説精彩段落試讀:亦因火有薪 釋曰。能燒所燒二不可得。故下頌言 二何法先成 薪火相因有 釋曰。此畢竟説。彼二先侯俱無

大乘中觀釋論

作品篇幅:中短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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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乘中觀釋論》在線閲讀

《大乘中觀釋論》章節

亦因火有薪

釋曰。能燒所燒二不可得。故下頌言

二何法先成

薪火相因有

釋曰。此畢竟説。彼二先俱無故。此意即。是無相因待。若彼二法有異先成。即有薪火相因。若其無者。此非理複次頌言 若因薪有火

火即成覆成

釋曰。此中何因有彼薪火。相因理。故下頌言亦非不有薪

而有火可得

釋曰。火不因薪。彼無故。火亦如是。若先有所成。復因薪而有。此即云何。二法互相因待先可得。若此所得同時發起。亦非互相因待理。此復云何。故下頌言若法有因待

是法還成待

釋曰。若彼二相因者。即彼薪火二相還成待法。此應思察故下頌言二法無所成

已成云何待 此義云何

複次頌言 若未成有待

未成當何待

釋曰。未成即無。因待亦無。故下頌言

若因待有成

自待非

釋曰。若自有成復。何所成彼。薪火相因是。義不成複次頌言 二因成無

無不因薪火

釋曰。若不因薪。火應常然。故下頌言

因薪火亦無

釋曰。先相因而不成故。故下頌言

因火亦無薪

釋曰。亦非燒時有薪。彼無

複次毗世師言。有不見相極微之火。有業及業用。二法差別。是中先有一分和。如是乃有薪一分來發起火相。故頌遣言火不餘處來

論者言。今此何因業用和。以差別因所生故。若有分位業用生起。即彼分位。彼彼方處各各差別。汝先説言一分和。此非理。以業無依故。亦非起時。若若離差別因業用分位有所生起。亦非離所起時別有對待因可得。生時如是果作用。此中亦非先無差別。亦非法差別因。中間一分無。亦非中間一分而得和。於差別中若有一分和。即俱時分位所作相違。亦無其業用。所生理或有害故。若計滅有所得。即彼物還復墮於差別法中。是故當知。火不從彼餘處而來。亦無如是自差別所作一分有。云何於彼差別不差別中。計着多。又一分中亦有所著。又於無分位中着火有。如是薪火二法。此應思擇。如已説。次下頌言薪中亦無火

釋曰。離火亦無差別因。彼火因果無異火故。此應思擇。又復能取發起所得。彼即不有。是故無別異薪從餘處而來至火。亦非無火。故下頌言餘法亦復然

如去來品説

釋曰。若或無薪。云何得有能燒所燒。若有所燒時。非無能燒。亦無能燒中有能燒發起。若有能燒時。非無所燒。是故無能燒所燒亦非相離☆、第9章

觀薪火品第十之餘

複次頌言 即薪而無火

釋曰。遣一

異薪亦無火

釋曰。薪火二法遣異

火中亦無薪

薪中亦無火

釋曰。總遣異故。此中薪火二法。一俱不可見。如瓶非木。又如中蓮花。異不成故。是故勝義諦中。薪火二法非相因有。而彼二法畢竟空故複次頌言 如説薪火法

能所取亦然

釋曰。一互相因待次第不成。複次頌言餘諸法皆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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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乘中觀釋論

大乘中觀釋論

作者:惟淨
類型:人文社科
完結:
時間:2017-04-19 11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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